银行多给1600元,储户称“离柜概不负责”,最后如何判的?
客户回应表示自己已经将这笔资金花掉了,且这个错误不是自己故意造成,且银行到处贴着的标语证明客户离开柜台任何损失都不需要负责, 这种标语的限制应该是双方,所以拒绝返还1600元。
事实上,银行柜台上有“当面清点,离柜概不负责”的标识,并不代表现金离柜后银行就真的不再负责。有两个主要原因:首先,银行希望储户养成取款时当面清点现金的好习惯。
银行多付1600元储户拒绝返还,审判结果出来了!银行的交易过程出错,按理说当面沟通责任应该是非常明确的,银行也为了避免出现这种情况,处处张贴了“现金现场核验、离柜概不负责”的警告语,来提醒储户做好检查流程。
比如去银行取钱的时候,银行少给储户1600元的话,如果储户在柜台没有当场点清楚金额,银行会一句离柜概不负责,这1600元储户自己吃哑巴亏了。
银行多给1600元,储户以“离柜概不负责”为由拒绝归还,结果如何?_百度知...
1、但清点金额,本来就不是银行客户的责任,而是工作人员的责任。人们可以理解工作人员在这个过程中出现失误,但银行至少应该及时在失误之后补救,然而一个离柜概不负责,就让银行把自己摘了个干干净净。
2、事实上,银行柜台上有“当面清点,离柜概不负责”的标识,并不代表现金离柜后银行就真的不再负责。有两个主要原因:首先,银行希望储户养成取款时当面清点现金的好习惯。
3、不过,相信起诉的结果令很多人感到意外,因为这个客户败诉了。法院判定这1600元属于没有合法依据,并且是在有损银行的利益下获取的“不当得利”,最终这个客户把1600元钱全部归还给了银行。
银行可以要回多给的钱吗?储户以“离柜概不负责”为由拒绝退还
经过法院执法人员一系列的分析,法院以“离柜概不负责”属于警告通知,不属于法律规定,判决银行胜诉。如果不归还银行多给的钱,秦女士就触犯了刑法。
综上所述,银行少给了储户钱,最终不会以“离柜概不负责”为由拒不归还储户;而多付了储户钱,储户以“离柜概不负责”为由拒不归还也是不对的,甚至会违法犯罪。
这样的情况下是需要将钱款归还给银行的,如果不归还,银行有权利去法庭发起诉讼,在法庭的审判下,被告人需要偿还银行损失金额,与此同时还需要面临处罚。
银行多付1600元储户拒绝返还,审判结果出来了!银行的交易过程出错,按理说当面沟通责任应该是非常明确的,银行也为了避免出现这种情况,处处张贴了“现金现场核验、离柜概不负责”的警告语,来提醒储户做好检查流程。
一名女子在银行取钱时,柜圆失误多给了女子9000元人民币,事后银行要求女子退还但女子称银行规矩“离柜概不负责”不愿退还,我认为这是不应得的财产,就应该按照法律退还。
所以说白了就是离柜概不负责就是银行不需对储户负责的条款。
去银行取钱多给一千六,以离柜概不负责为由,不退可行吗?
总之答案明显去银行取钱多给1600元必须要归还银行,但银行少给储户1600元,银行不负责,储户自己的责任,这就是两者的最大区别。
一旦银行因为储户拒不归还多拿的资金,被银行提起诉讼,构成犯罪,那就可能面临牢狱之灾,得不偿失。
当然,如果大家觉得银行态度不太友好,那也不用亲自跑去银行处理这个事,钱退给银行可以,但银行需要自己上门来办理,由此产生的一些误工费,还可以要求银行进行支付。
银行里的“离柜概不负责”原来只是警示语,并不具备法律效力,因此如果有人从银行中取多了钱,想要像胡女士这样凭借离柜概不负责而拒绝退还是不行的,在法律上站不住脚。
如果有证据证明银行柜台标有【离柜概不负责】的警示牌,储户有权利拒绝退还。但是,法院很可能不支持储户拒绝退还,但储户可以坚持立场。同时,如果银行方面想拿回钱,必须有证据证明多付给了储户资金。
银行少给了钱也没有第一时间发现,当储户第二天发现钱少了,去找银行讨要的时候,却只能得到离柜概不负责的搪塞,储户因此损失的钱,也就石沉大海,无处可追。
